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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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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104号)和《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66号)、霍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有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实际效果的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方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政府领导更有力、部门协调更加顺畅、行业监督管理更加务实、单位履责更加自觉,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一)镇安委会、镇消委会:组织实施本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落实经费保障,督促所辖社区(村)建立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教育、经信、公安、民政、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商务、文旅(体)、卫健、交通、应急管理、市监、农业农村、城管、电力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职责,对照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监督执法、组织协调工作,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1.紧盯重点场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冬防期间,各村、各企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桑拿洗浴、医疗养老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家庭式作坊、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管理缺位、超员经营、违规住人、设施损坏、通道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明显问题,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职责,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努力解决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2.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检查。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组织对节庆活动、户胡会期、镇内文艺娱乐场所、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错时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相关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互通信息,公安派出所要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对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临时用火用气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压实主体责任,全方面开展自查自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够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地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进一步履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同时,要加大对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社会单位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出现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拖延整改等情况。12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同时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所)。

  4.发挥“两个平台”,开展会商研判。消防救援机构要牵头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负责人或联络员会议,研判消防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措施、传递压力、压实责任。要充分的发挥镇安委会、消委会两个平台的作用,经常性发送建议函、提示函、行业系统内单位隐患告知函以及督办通知等,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镇消防委员会要充分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1.加强隐患治理,落实基层监管。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广泛组织发动村(社区)、派出所、应急管理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春节期间,各地要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加强夜间巡查,严防火灾事故。

  2.加强宣传发动,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制定计划,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广泛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和志愿者,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承诺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要面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2021年1月31日前,各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所)。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1年2月20日前,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尤其是市监、经信、派出所、住建、城管执法分局、消防救援机构)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瓶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各地要按照《关于逐步加强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20〕9号)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公告、入户宣传、劝导至集中充电场所等方式规范电动车停放,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居住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推动高层建筑电梯内增设“电动车禁入监控系统”, 并逐步推广,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瓶车消防安全管理。

  2.全面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各地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民房恢复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镇中村、老旧小区等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问题。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住建、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实施工程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适时纳入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各部门要按照镇消委会《关于印发扈胡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扈办﹝2020﹞90号)文件要求,积极地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于在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住建部门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对于老旧小区,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镇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对于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要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设置等纳入统一改造计划,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的规定做改造。对于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住建、房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持续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快消防车道标线施划进度。对2020年底未完成划线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小区,各地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予以解决。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已划线小区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项禁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2.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春期间,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组织并且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清理完毕的,要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扈胡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履行自身职责,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1年2月20日前,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相关通知文件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所)。

  3.加强居民住宅管理。冬春期间,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重点检查楼道(走廊、阳台)内堆放可燃杂物、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准则规范、违规用火用电取暖、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明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到位。要全面落实居民社区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长效机制。要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与志愿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之间的联勤联动和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2020年12月31日前,住建部门要联合属地政府及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再进行一次排查,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

  2.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上的水准提升。工会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2020年12月10日前,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依托第三方全方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测和评估,并将相关检测和评估报告报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所),2020年12月20日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明显问题得到一定效果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3.加强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应急、工会、交通运输、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同时,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4.强化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卫健、民政部门要分别联合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2020年 12月31日前,要完成全镇医疗、养老机构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建立行业标杆单位。

  1.组织集中摸排。各地要深刻吸取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镇、现代产业园、工业园为单位,分村、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做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硬质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资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0年 12月31日前,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

  2.开展集中整治。各行业部门要在行业系统内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或构建,一律予以拆除或更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消防救援机构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特别对涉及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属地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我镇近年来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所产生的突出风险和聚集性隐患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治理工作。各属地村、企业、单位要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区域性、类型性的生产企业,尤其是工业区内“园中园”、“厂中厂”的突出性、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建立底数台账,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方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2020年12月30日前,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工作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1.继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住建等九部门及石化企业要按照《全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合乎行业自身消防工作实际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制定行业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2020年底前,每个行业要至少打造3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2.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前期打造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夯实社会单位建立“五实N岗”责任体系,解决目前单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单位内部创建氛围不浓厚、责任体系理解存在偏差、“N岗”人员职责划分不明、考核评价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通过进一步明晰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责任追溯等工作措施,让单位所有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切实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20年底前全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按照镇安委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分村(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分村(单位)、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主体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逐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镇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镇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镇消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所,承担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专门组织,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消防救援机构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政府和消委会、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要积极地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安委会、消委会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并且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部署情况和单位联络员名单一并报送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所联系人:徐传军,联系电线,邮箱136513464);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党政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周效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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