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一公司遭罚款100000!
3月1日,彭州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当即前往成彭高速彭州入口处,发现某一般卡车涉嫌运送风险化学品,经现场查询,车辆驾驶员对其详细运载的货品特点不清楚,装货厂方奉告其为防水胶水(非风险品)。为进一步承认该车运载货品是否为风险化学品,执法人员到装货源头某组成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做查询。经现场查看和调取该公司监控视频得知,该公司为一家风险化学品出产企业,首要出产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易燃,属三类风险货品),监控显现在3月1日14时00分,该卡车在该公司装载液体货品约30.8吨,于2022年3月1日14时40分驶离该公司。经现场查看和问询相关责任人,该卡车驾驶员在某组成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奉告他本次邮寄货品为防水胶水(非风险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出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易燃,属三类风险货品)进行了装载运送。
上述行为违反了《路途风险货品运送办理规则》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二)在邮寄的一般货品中夹藏风险化学品,或许将风险化学品谎称或许匿报为一般货品邮寄的。”之规则。
根据《路途风险货品运送办理规则》第六十二条之规则,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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