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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被否9家企业净利润均低于3000万警戒线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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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上市编委分析42家被否企业净利润指标发现,净利润在3000左右的企业有25家,占比59.52%。净利润在3000以下IPO被否有9家,占比21.43%。

  、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关联交易、内控制度、个人所得税、违反税法

  、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内控制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

  、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会计差错、股份收购、没通过高新技术认证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募投项目、信息公开披露、固定资产、工程资质、劳动合同、收入确认。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业务毛利率、海关处罚、出口退税

  、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收入真实性、毛利率较高

  、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资金拆借、内控制度、发展缓慢、第一大客户质疑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发审委关注点:代持股份、关联交易、商业模式、持续盈利能力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核心原因: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公款私用、高管薪酬和研发费用一下子就下降、大部分为缴纳社保)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公款私用、高管薪酬和研发费用一下子就下降、大部分为缴纳社保)1、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存在以下情形:(1)发行人的

  部分会计凭证的制单、审核以及过账均为首席财务官赵某一人操作;(2)发行人昌都分公司财务专员唐某于2015年2月17日从昌都市财政局领取现金支票后,除支付188,250元给环卫工人外,其余款项633,856元均私自挪用,而发行人直到2015年8月份才发现唐某挪用公款行为;(3)建筑施工项目未建立项目预算制度和体系,对于建筑施工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4)昂仁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跨期确认收入;(5)未计提安全生产费;(6)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楚,存在部分政府拥有实际产权的车辆登记在发行人名下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行为是不是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第十七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发行人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81.89万元、1,368.37万元、1,786.6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1,153名员工中,仅为70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占比为93.9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高管薪酬和研发费用一下子就下降的原因,结合研发费用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说明发行人是不是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说明发行人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是不是满足我国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核心原因:业绩规模太小、持续盈利能力)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1、2014年12月,黄华林、马学童、朱宏锋分别与池家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发行人941,135股、510,200股、299,452股转让给池家武并退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报告期存在持续与前股东及前员工所在的公司产生采购或销售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申请文件提供的孙瑜、池家武招商银行账户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2)说明在申报前黄华林、马学童、朱宏锋转让股份的原因以及转让后持续与其所在公司发生交易的原因;(3)以产品MT4620TE为例,进一步说明相关反馈文件《基本的产品主要型号的价格差异表》中的分销单价、直销单价与告之函回复文件中提及的“公司向该分销商平均销售单价”、“该分销商对外平均销售单价”有何异同;(4)补充说明对终端市场行情报价的管控措施。

  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对“该分销商对外平均销售单价”的获取方式及履行的核查程序;(2)比较发行人与其前员工所在公司发生的交易价格及该公司最终销售价格,对前员工所在公司是不是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发表核查意见;(3)说明对黄华林、马学童、朱宏锋股权转让的核查过程,并对池家武是否替三人代持股份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4)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人机界面、伺服系统、步进系统、低压变频器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12,464,996.86元、205,770,769.24元、236,554,726.91元(其中外销收入部分通过第三方回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824,588.31元、16,789,402.77元、21,426,232.08元。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经营规模持续较小的原因,并解释说明,如果市场需求或供给出现重大变化,公司的持续发展将会受到哪些影响;(2)结合产品功能、技术方面的要求、公司的核心优势等,说明将人机界面、伺服系统、步进系统、低压变频器等业务归为“一种业务”的合理性;(3)

  请保荐代表人:(1)结合“保荐人认为,…支付货款的第三方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第三方付款情况对发行人的收入真实性不构成影响”的陈述,说明作出上述结论的依据及取得相关证据的途径;(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基本的产品人机界面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说明发行人2017年1-5月的经营情况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分销收入占比较高,分销收入确认的时点与直销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分销商的股东系发行人离职员工,同时报告期内出口业务占比持续不断的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分销和直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差异及其原因;(2)部分产品直销价格低于分销价格的原因;(3)出口销售数据与海关数据的核对情况及其差异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分销收入的最终销售情况及其作价公允性实施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理由:持续经营能力、控制股权的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企业名称: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阻器、电感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提供电子元件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提供整厂设计出让的业务方案; 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阻器、电感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电阻器、电感器等电子元件的设计研发与产业化,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安徽省创新型企业,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及研发能力。

  公司的产品大范围的使用在航空航天、船舶军工、通讯、自动控制、仪器仪表、轨道交通、高铁、汽车电子、节能照明、新能源等领域。公司生产的高可靠精密金属膜电阻器多年来一直为“神舟”系列载人航天工程、“嫦娥”探月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配套,多次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嘉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持续发生,大多数都用在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少数股东、无关联第三方的个人需求。2013年5月后,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李福喜从顺达电子拆借的来源于发行人的资金约700万元(含通过穆海滨拆借300万元),

  李福喜作为最后一名还款人于2015年12月4日将资金归还顺达电子,顺达电子于2016年2月末清理资金占用完毕,于3月末结清资金占用费。借款人刘原平至今尚有350万元未偿还给发行人管理团队持股的顺达电子。(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李福喜还款的资产金额来源及客观证据;(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顺达电子在李福喜还款后三个月后归还资金的原因;(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拆借资金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的内部程序;(4)发行人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3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低于前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班子批准”。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资金规模说明前述制度是否足以防止控制股权的人等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并就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核查意见。2、根据申报材料,在2013年以前,由于受机制、体制、资金、发行人治理及其带来的决策效率等因素之制约,发行人未能充分的发挥技术水平、产品品种类型、产品的质量、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优势,发展较为缓慢。发行人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有较大的差距。请发行人代表详细说明发展较慢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与申请文件“发行人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的描述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第一大客户惠州长瑞相关网站长期介绍自己为发行人子公司驻广东地区办事处。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惠州长瑞2013年11月3日成立,快速成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惠州长瑞今年一季度回款较慢、惠州固信今年一季度没有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4

  、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核心理由:质疑业绩的真实性、收入真实性)发行人名称

  公司系声环境治理整体方案提供商,致力于燃气轮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试车台、分布式能源站/电厂等配套消声过滤装备的研发、设计、定制、安装及售后服务,拥有客户认可的科研能力、设计能力和定制能力。客户遍及航空、船舶、电力、分布式能源、石油/天然气、航天、通讯等领域。

  公司与中航工业、中船重工、中国兵器、中石油、中石化、航天科工、航天科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电重工、中国国电等国内大中型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为 Siemens Industrial Turbo(西门子透平)、三菱日立、MTU、 ALSTOM、 MDS、 ShinwaCorp.(日本进和)等其他国际知名企业来提供消声过滤配套服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被否原因:服务收入线、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2,698.44万元、2,312.14万元、2,864.10万元,发行人实现技术服务收入分别是661.61万元、377.92万元、1,202.21万元,毛利率分别是85.21%、100%、98.41%,售后服务费分别为561.96万元、619.03万元、670.15万元,2016年发行人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技术服务收入,2016的技术服务收入较2015年增长800多万元。(1)请发行人代表解释说明2016年度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安装配置服务和维修服务占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

  并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度售后服务费与服务收入的关系;(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约定发行人的部分技术服务的内容有拆卸、除锈、安装、清理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服务投入的成本和归集情况;(3)发行人提供技术服务的毛利率比较高,主要是在已经研发形成的各种设计图纸、方案等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研发过程中的费用已经在当期费用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关于技术服务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是不是满足会计准则中的配比原则,并说明对服务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2、发行人2016年度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为1,183.10万元,毛利率为98.41%;别的产品收入的毛利为513.21万元,毛利率为52.1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年度技术服务和另外的收入各前两名合同对应的发票开具、收款情况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2)北京华宇埃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航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司性质、和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渊源;(3)技术服务收入2017年度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对北京华宇埃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航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交易的核查过程,并对技术服务收入、别的产品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2)进一步说明招股说明书里面对毛利率的分析是否考虑了技术服务收入的影响,对影响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因素是否已充分披露发表核查意见

  (核心理由:业务真实性、业务持续性被质疑,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

  1、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978,102.91元、20,940,427.25元、21,486,910.62元,且模具业务收入增长放缓,冲压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冲压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1.89%、-17.49%、8.52%。别的业务(边角料及其他)收入分别是152.75万元、269.08万元、989.28万元。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冲压业务2016年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冲压业务毛利率偏低且大幅度波动的原因,该业务增长是不是具备持续性;

  说明2016年用电量下降的原因,2016年董监高及别的核心人员薪酬总额下降的原因;(4)结合冲压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单位成本是否下降等说明目前冲压业务盈利能力是不是得到实质性改善;

  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6)补充说明报告期别的业务的毛利率以及仅在2016年度出现大额材料销售的原因;(7)说明别的业务(边角料及其他)的收入、成本确认原则。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别的业务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2014年申报出口铁芯级进模具,商品品名、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2014年3月被北仑海关做出罚款行政处罚;发行人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间,申报出口铁芯级进模具、级进模具、铁芯冲压模具66,503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不符规定,2016年11月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183,000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上述行为是否属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第53条规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2)是否核查报告期出口全部商品品名、编码申报情况,涉及申报不实的产品总额及占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两地海关查处数额),有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3)上述申报不实的退税率差异、是否涉及补税及缴纳情况、对报告期出口退税应退税额的影响、不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将增加的营业成本;(4)发行人相关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在自主研发的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软件为核心的基础上,集成各种物联网传感设施,向客户提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农业节水灌溉管理系统、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和智慧农业管理系统,通过智能终端和物联网传感器对水资源流量、地下水位、排污及处理量、水质、气象、土壤墒情等数据的监测和收集,在系统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达到决策调度、节能环保和水资源信息管理的目的。

  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2016年度的收入为14,117.2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为272.9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43.78万元、办公设备145.8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新一代农业用水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投资总额19,837.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3,7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775.00万元、实施费用5,230.00万元(包括专家咨询及合作费400万元、技术培训费250万元)、办事处费用5,000.00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及市场开拓费)。项目达产后年均增加营业收入12,600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为4,989.9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募集资金实施前后,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与收入的配比关系;(2)进一步说明在测算募集资金项目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的测算依据;

  专家咨询及合作费、技术培训费、办公经费及市场开拓费的会计处理原则;(4)结合目前净利润减少、应收款增加等情况,说明前述测算的依据及实现的可能性。

  项目实施模式是否发生变化;(2)对上述信息公开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核查意见。2、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少,同时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产品包括卡片式无线声频侦听流量计、抄表终端、IC卡控恒压智能终端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是否足够进行前述产品的生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招股说明书的前述信息披露是否线、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曾承包“2016年怀柔区农业灌溉机井智能化计量建设工程”(包括其中的土建工程)并签署相关合同(合同编号:HRSW-SG16009)。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前述合同说明:(1)发行人是否具有相关工程资质;(2)招股说明书是否已对工程承包这一业务类型进行了充分披露;(3)发行人

  是否曾进行工程外包,相关信息是否已充分披露,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线、报告期内,发行人一次性实施验收项目和分部实施分部验收项目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4 楼 305室法定代表人: 曹建强注册资本: 人民币4400.44 万元

  企业主要从事胶粘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粘接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有合成橡胶胶粘剂、水基胶粘剂、环氧胶粘剂和聚氨酯胶粘剂等。

  (二)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对实际控制人曹建强将其持有的出资额9.60万元转让给高管龚彦未做股份支付会计处理,之后做了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还对发行人收购苏州迪马100%股权时,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发生以上会计差错并调整的原因,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2)采取股权方式而非资产购买方式收购苏州迪马的原因及合理性,不同方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3)收购苏州迪马100%股权

  2、发行人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据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是77.85%、73.74%和68.68%,发行人2016年没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认证。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年年在下降的原因和未来发展的新趋势;(2)说明2013年12月3日发行人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而

  (3)结合高新技术认证条件说明以前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是不是真的存在补征的风险;(4)结合发行人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说明

  (核心理由:存在业绩下降)企业名称: 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Silone CardTech Co.,Ltd

  法定代表人: 巨琳辉注册资本: 5,270 万元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4 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 3 月 26 日)

  公司是一家专门干智能 IC 卡及相关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卡片制造和卡片个人化服务、智能 IC 卡应用系统集成及整体解决方案等。

  智能 IC 卡系现代经济运行的基础媒介,它加速了金融支付、信息安全和身份识别现代化的步伐,提高了社会运作效率,方便人民生活。目前,智能 IC 卡大范围的应用于金融、交通、社保和身份识别、通信、其他社会服务等领域。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6,611.62万元、24,754.74万元和24,867.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203.44万元、1,803.10万元和2,274.23万元。发行人2016年在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471.13万元,招股说明书解释主要为加强对费用开支的控制等因素所导致,其中销售费用2016年下降471.18万元,销售人员从2015年末的69人下降至2016年末的59人;管理费用2016年下降571.65万元,管理人员由2015年末的71人下降至2016年末的54人;此外生产人员的人数由2015年529人下降为2016年的340人。(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以上情况说明2016年末比上一年员工数下降30.12%的原因与合理性;(2)2016年期间费用大幅度减少,其中销售费用减少16.7%,管理费用减少15.5%,请发行人代表量化分析两项费用一下子就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发行人报告期管理费用中审计咨询费分别为55.08万元、58.66万元、1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14万元、3.35万元、3.86万元,律师顾问费用为9.43万元、0元、0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收购两个子公司以及IPO过程中的审计费用、律师顾问费用列报的报表项目及会计处理方法。

  请保荐代表人:(1)对发行人费用列报的完整性及2016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2015年减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发表核查意见;(2)

  2、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以代理NBS产品营销售卖产生的贸易出售的收益、芯片贸易收入和卡片代工收入合计占当期出售的收益的占比分别是57.93%、46.23%和43.42%。同时招股说明书又披露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据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是87.24%、89.71%和87.18%。结合以上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

  (2)随着支付技术和移动网络技术等的发展,基于二维码技术的支付手段、虚拟钱包、虚拟信用卡等新型无卡支付手段的发展对基于智能IC卡等的有卡支付方式带来的巨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未来公司持续性关注)

  年2月17日审核2、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卡行业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01年成立于深圳。公司管理总部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旗下拥有东莞西龙同辉智能卡有限公司、东莞市锐祥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Silone cardtech Company Limited 和 Silone Inc四家全资子公司,并成立了东莞分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了办事处。

  最近撒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264.81万元、3060.74万元、2350.59万元和12.38万元,公司2014年利润较2013年利润减少710.15万元,根本原因是当年公司销售毛利率相比来说较高的制卡设备业务规模下降和研发投入增加所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达不到预期,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增速可能放缓,成本费用的增速可能会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速,导致公司未来的净利润存在增速放缓或者较2014年下降的风险。

  、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理由:业绩下滑、违法税法)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具备智能控制、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应用软件产品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是为制造业企业研发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技术的创新者、工业VR虚拟仿真技术的开创者、智能管控与服务体系的应用者。

  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全国拥有3家分子公司,员工260人,客户100多家。企业成立以来先后建立了“华龙讯达MES应用卓越中心”、“华龙讯达自动化科技应用中心”等智能工厂应用研发技术实验室,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已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近100项,在智能工厂的架构设计,智能控制、智能管理与智能服务平台的定制化研发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

  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1、发行人2015年1-6月营业收入5,267.39万元,2016年同期营业收入4,656.04万元,收入下滑11.6%。2015年对关联方中臣数控出售的收益为1,643.46万元,2016年1-6月对中臣数控出售的收益为1,353.12万元。报告期发行人对中臣数控关联销售产生的毛利金额分别为283.46万元、1,054.02万元、1,145.09万元、863.08万元,占当年毛利总额的占比分别是4.76%、17.93%、18.22%、33.9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中臣数控报告期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占中臣数控采购数据的比重;(2)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2、2011年9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华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丽华、龙小昂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合计金额为27,833,147.00元,按照适用税率20%计算,发行人应当为实际控制人股东胡丽华、龙小昂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5,566,62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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